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根据四川安浪家纺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川098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安浪家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12日作出(2024)川0981破3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担任四川安浪家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四川安浪家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2月19日前,向管理人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申报债权。
一、线上债权申报方式
(1)电脑浏览器访问https://www.poyiyun.com/破易云破产办案工作平台 ,点击右上角“登录”,输入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案件识别码申报债权,本案件识别码114240;
(2)或手机微信扫描本公告后附的自主申报二维码,债权人根据提示完成登录、债权申报,本案件识别码114240;
二、线下债权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射洪市平安街道太和大道北段996号四川安浪家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律师,电话:18190184569;江律师,电话:13890363563。(邮寄地址同上,请在邮寄单上注明“安浪家纺公司债权申报材料”字样。)
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同时仍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四川安浪家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四川安浪家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1月8日9时30分,采取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四川安浪家纺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等参会人员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破易云”网络会议系统参加会议,具体的参会须知及登录方式将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射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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