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射洪市人民法院关于四川安浪家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竞争选任管理人自主报名公告
分享到:
作者:民事审判第二庭  发布时间:2024-11-01 09:50:48 打印 字号: | |

本院已受理四川安浪家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采用竞争方式从自愿报名的机构中确定一家管理人及一家备选管理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任职务

四川安浪家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应为四川省遂宁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并编制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办结破产案件的能力;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将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对应的证件、凭证等资料,以电子邮件及纸质材料直接向本院提交(报名时间以提交时间为准),以确认报名参加竞争。

申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规模,以及是否具有曾经担任管理人或者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等内容(有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为准;应明确是独立履职还是联合办理或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

2.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及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主要业绩情况,并附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3.申报机构拟定的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组织架构、建议意见等;

4.参与本案管理人竞争性遴选的优势,包括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等;

5.结合本案实际的管理人报酬方案;

6.申报机构已进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文件。

四、报名时间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6日止,同时纸质材料最迟提交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上午12时。

报名截止后,本院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五、选任规则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监督、考核规范(试行)》评选规则的要求,结合申报材料对申报机构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报价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排名选择前三名,后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本案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若申报机构数量少于3家,则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直接指定管理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射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赵晓娟 唐雪莲

联系电话:0825-6783068 

18982529060/19961011951

报名电子邮箱:287266972@qq.com

 

射洪市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