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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人民法院关于四川香叶尖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竞争选任管理人自主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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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4-08-09 15:55:24 打印 字号: | |

本院已受理对四川香叶尖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采用竞争方式从自愿报名的机构中确定一家管理人及一家备选管理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四川香叶尖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8月6日成立,登记机关为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2008万元。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由债权人方建申请,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香叶尖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裁定交由本院审理。本院现有涉香叶尖公司执行案件176件,执行立案标的额约1.39亿元。其中借款合同纠纷117案1.22亿余元,劳务合同纠纷43案282万余元,其余案件16件。

香叶尖公司债权人情况:

法人9家,自然人211人,其中遂宁地区120人(船山88人,其余区县32人)、重庆潼南67人、其余地区34人。自然人债权人中,文家华、蒋事荣分别代表部分融资群体涉及200多人。

香叶尖公司被执行人情况:

1.香叶尖公司单独作为被执行人64件,立案标的1918.4472万元,主要为劳务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少量借贷类案件;

2.香叶尖公司、四川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14件,立案标的270.659万元,均为民间借贷纠纷;

3.香叶尖公司、蒋华荣作为被执行人26件,立案标的7782.1714万元,主要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4.香叶尖公司、蒋华荣、四川远能达物流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68件,立案标的3367.2913万元,主要为民间借贷纠纷;

5.香叶尖公司、蒋华荣及其被执行人案件4件,立案标的648.1514万元。已执行到位部分金额。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应为四川省遂宁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并编制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办结破产案件的能力;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将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对应的证件、凭证等资料,以电子邮件及纸质材料直接向本院提交(报名时间以提交时间为准),以确认报名参加竞争。

申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规模,以及是否具有曾经担任管理人或者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等内容(有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为准;应明确是独立履职还是联合办理或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

2.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及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主要业绩情况,并附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3.申报机构拟定的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组织架构、建议意见等;

4.参与本案管理人竞争性遴选的优势,包括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等;

5.结合本案实际的管理人报酬方案;

6.申报机构已进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文件。

四、报名时间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1日止,同时纸质材料最迟提交时间为12日上午11时

报名截止后,本院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五、选任规则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监督、考核规范(试行)》评选规则的要求,结合申报材料对申报机构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报价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排名选择前三名,后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本案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若申报机构数量少于3家,则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直接指定管理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射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王映 蒋依伶

联系电话:0825-6783068   

19182503119/15982504611

报名电子邮箱:775721769@qq.com

射洪市人民法院

2024年8月8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