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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执行,“薪”安端午——执行110跨区协作成效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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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华 田学  发布时间:2024-06-07 11:32:21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端午节来临之际

射洪法院成功督促

被执行人雷某某履行了

其名下的5件执行案件

有力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前景提要:

5月23日,依托“执行110”机制,遂宁两级法院联动,在船山区某宾馆成功传唤涉及5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雷某某,因雷某某未及时、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射洪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十五的司法惩戒。

执行情况:

6月7日,在雷某某15日拘留届满后,射洪法院再次传唤雷某某,询问中,雷某某仍坚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经核实,雷某某有相对稳定的收入,为躲避执行将其收入转入其父亲及妹妹银行账户。因雷某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裁定,射洪法院拟再次对雷某某采取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并向其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明确告知其行为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再不履行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眼看拖延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雷某某立即联系亲属,将5个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案例一:

涂某与雷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涂某受雷某某安排,在射洪各小区开展家装涂料工作,结算后雷某某尚欠涂某劳务费6000余元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将雷某某告上法庭。执行阶段,雷某某称经济困难,涂某同意其从2022年10月每月支付不低于500元,1年内付清。和解协议达成后雷某某却一分未付还玩起了消失。

6月7日下午,雷某某家属代为向涂某支付了全部案款。

案例二:

张某与雷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雷某某在张某处购买门窗浴具等物品总价1.2万元,支付2000元货款后,剩余1万元雷某某未付,无奈张某将雷某某告上法庭。执行阶段,迫于执行压力,雷某某主动与张某协商,并达成“从2022年11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1000元,至货款全部付清时止”的和解协议。结果,雷某某作出的承诺都只是为了拖延,截至被法院传唤,雷某某未向张某履行。

6月7日下午,雷某某家属代为向张某支付了全部案款。

针对此类案件,射洪法院将继续重拳出击,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打击到位,努力兑现人民群众的“真金白银”,让各申请执行人过一个安心的端午。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