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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进家门 | 当爱已成往事,放手也是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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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玲  发布时间:2024-05-15 09:25: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射洪法院家事法庭

收到了一份

字迹工整的手写起诉状

承办法官任琴翻开卷宗材料

里面几页纸、几行字

简简单单地记载

夫妻二人的基本情况和

案件基本事实

收到起诉状后,任法官随即拨通原告周某的电话,周某告诉任法官夫妻双方均系再婚,没有共同生育子女,原本二人都是经历过婚姻的人,能在中年相知结为夫妻对二人来说本是一段良缘。但一年前被告何某因患脑胶质瘤症做了手术,虽然现在病情平稳,却只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何某向原告周某提出,不愿让周某跟着自己受苦,周某也还需要上班供养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为了不愿继续耽误周某,何某主动要求原告周某提出离婚。

受理案件后,任法官决定上门向当事人送达应诉材料,通过交谈了解到何某的基本情况和真实意愿,何某虽然身体不便,但有一定的收入来源,其父母也愿意照顾其日常起居,以后基本生活有保障。

考虑到何某的身体情况,为最大限度方便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家事法庭走进当事人家中处理本案。一张简易的桌子,几把椅子,临时组成一个简易的审判庭。调解中,任法官向当事人交代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离婚的后续事宜,对当事人进行情感疏导,努力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整个调解过程在和谐的氛围中进行,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周某红着眼眶感慨:“真的没有想到两个人是这样的结局”,何某安慰道:“我们仍然是亲人”。双方当事人在选择结束这段婚姻时虽然满眼都是对这命运安排的遗憾,但都还能相互关怀彼此理解,用深沉的情感演绎着真情。

法官手记: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冷静分析婚姻中是与非,在夫妻感情破裂时,为爱纠缠或是发生争吵的不少,但是也有愿意为爱放手,真心祝福对方的。这起离婚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虽然略显遗憾,但婚姻的结束也是因为他们愿意为对方考虑,可以因“爱”放手,让对方无惧选择。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