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辛苦劳作
盼的就是劳有所得、劳有所获
但总有某些老板无故拖欠工资
……
被执行干警找上
却依旧头铁的拒不履行???
案情回顾
吉某与陈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吉某于2014年承包陈某某西藏某农网升级工程。完工后,经结算陈某某欠付吉某劳务费20万元,陈某某向吉某出具欠条。吉某催收未果,遂诉至射洪法院。
经审理,判决陈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吉某支付劳务费20万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陈某某依然未履行,2023年11月,吉某向射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陈某某送达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敦促其尽快还款,但陈某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经传唤,陈某某到达射洪法院接受询问,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陈某某依然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拒不履行。
经查,陈某某名下有三套房产、一辆机动车,在近一年内银行流水也较大,还有“茶楼、餐厅”等场所高消费的记录。鉴于陈某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毫无还款诚意,射洪法院决定对陈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在得知自己即将被“送进”拘留所时,陈某某彻底慌了。
“法官,我马上找钱,给我半个小时时间”。半小时后,被执行人亲属赶到法院,并将全部案款缴至人民法院案款专户。
考虑到被执行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射洪法院决定对陈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将“司法拘留15日”改为“罚款2000元”。陈某某也当庭将罚款2000元全部缴纳。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射洪法院将持续发力
对不积极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
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充分运用司法拘留等措施
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
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
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