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射洪市人民法院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射洪市人民法院职能简介
射洪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对射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 依法审判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 依法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再审的案件;
4. 依法审判由射洪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案件;
5. 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6.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 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 对射洪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领导射洪市人民法院的群团工作;
9. 领导射洪市人民法院监察工作;
10. 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1.承办其他应由射洪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射洪市人民法院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立足新时代,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通过“班子带头学、支部集中学、干警跟进学”推动三线联动,提升学习质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法治当中、案件背后有政治,主动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持续培育机关党建文化、红色文化、学研文化、廉洁文化,持续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业务双融共促。
二是迈向新征程,聚力服务中心大局。发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席会机制作用,更大力度服务保障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挖掘司法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融合司法数据与社会经济数据,通过司法统计分析、司法建议等形式反映社会治理、经济风险、矛盾纠纷等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振经济、优化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更多贴身、贴心、贴切的普法宣传,发挥司法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作用。
三是回应新期待,倾力践行司法为民。强化智慧诉服建设,以推进无纸化办案为抓手,实现立案到结案全流程对案件材料的电子化处理,形成高效、便捷、智能的信息化新局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发挥小额诉讼“一审终审”优势,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减少衍生案件。以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为重要抓手,加强立审执三阶段协同,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执行核心指标高位运行。落实涉案财产大排查、大起底、大处置专项行动,兑现胜诉权益。
四是展现新风貌,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推动清廉法院建设走深走实。完善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开展精准化、多样化、全覆盖培训,完善年轻干部、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业务精通、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与时俱进,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局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射洪市人民法院系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我院共有内设机构13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7个,含审管办、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执行局;行政管理机构6个,含政治部、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组、综合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1个仁和法庭青岗巡回审判点及派出人民法庭9个,含经开区法庭、太乙法庭、沱牌法庭、金家法庭、洋溪法庭、仁和法庭、金华法庭、复兴法庭、天仙法庭。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射洪市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4.4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60.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41万元。射洪市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2234.4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55万元,主要是2024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4年收入预算223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4.4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4年支出预算223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38万元,占96.19%;项目支出85.10万元,占3.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2234.4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55万元,主要是2024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4.4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60.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2234.4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55万元,主要是2024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860.60万元,占83.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4万元,占6.45%;卫生健康支出92.34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137.41万元,占6.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775.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及维持单位日常运转。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救助金。主要用于: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法院发放给特困申请执行人的救助专用金,帮助特困执行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5.10万元,主要用于:法庭维修及升级改造及资产购置。法庭维修及升级改造主要是对金华法庭进行外墙维修及室内外装饰改造,对青岗法庭进行C级危房修缮加固及升级改造。资产购置项目主要用于购置新办公设备,为干警及办事群众提供良好的办公办案环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2.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7.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49.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40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厅、区县及其他市州调研、考察、指导人员公务活动相关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0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6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中型客、货车3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0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5万元,差旅费6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23%。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外出办案、调研、考察、学习等工作计划调整差旅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射洪市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2.62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5.18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定额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射洪市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5.346万元,主要用于一方面采购固定资产17.46万元,其中打印机6台,全彩显示屏1个,文件柜10组,会议桌1张,办公桌10张;另一方面用于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费用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射洪市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射洪市人民法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预算2234.4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1746.76万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402.6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85.1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映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7.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