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执行人邓某某拘留的第12天
射洪法院执行干警等到了
其履行义务的消息
还是同拘室人员代为履行义务
这实属罕见!
这俩“难兄难弟”到底什么情况呢
一起去看看这位来自
拘留所“社牛”的内心独白吧
“我叫邓某某,之前由于自身消费,我向我的好友何某某借款10000元,我们约定如期偿还。到了时间,我却没有偿还欠款,何某某只好将我告上法庭,法庭上,法官为我们调解,我们又一次约定如期偿还欠款,但是我却一再拖延还款,无奈何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法院的执行干警查到了我有正当职业和收入,却一共只还了3000元,我的行为符合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所以对我采取拘留15日的司法惩戒措施,但我丝毫不慌……”
难得见到如此“从容”的被执行人
真相只有一个
“之所以不慌的原因是,我以为只要在拘留所待够15天,我和何某某的欠款便可以一笔勾销,然而让我没想到的是,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告诉我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面临的法律后果,没想到如不履行义务,将可能被追究拒执罪,这个后果就严重了。
心急如焚的我便向同拘室认识的好友黄某(非法院送拘人员)借款,没想到黄某表示愿意借钱,我便拜托拘留所的工作人员联系法院执行干警,念在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履行了全部义务,法院便对我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执行干警还鼓励我调整心态,尽快走上正常的生活道路,经过此事,我也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踏实工作,活出个样子来!”
虽然本案的执行
有一定的戏剧性
但申请执行人何某某拿回了借款
被执行人也认识到遵守生效裁判的重要性
没有在拒执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也算是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