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你要是因为暂时有困难可以及时和对方沟通呀,拿出一个可行的偿还方案,这事不就抹平了嘛,还不影响彼此的合作关系,多好呀。”在射洪法院仁和法庭调解室内,岳飞鹏法官正在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庭前在线调解。
案结事了,一切如初:
原告冯某夫妻经营着一家建材店,以供应建材为主营业务,被告赵某在原告处订购建材,双方多次合作。由于赵某近年来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冯某夫妻基于长期合作的信任关系允许赵某对建材款进行赊账,双方协商好并出具了欠条,但赵某在约定还款期满后,经冯某夫妻俩多次催收仍不支付欠款,迫于无奈,夫妻俩这才决定诉至法院。
“现在工程不好做呀,我的资金都还陷在工程里,确实有困难……”被告赵某在法庭上无奈地说道。其实,冯某夫妻俩与赵某相识多年,若不是因为近期家庭大项开支急需用钱,他们也不会反复催促赵某甚至诉至法院。
“都是做生意的,又是好朋友,不要因为这点钱伤了和气,实在是不宽裕也可以说个时间,分期还给他。”了解情况后,岳法官认为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便组织进行调解、释法明理,双方情绪终于得以缓和,均同意调解,最终就还款时间达成一致。不久,赵某就在约定的还款时间之前一次性将欠付货款支付给冯某夫妻,夫妻俩当天也写好了撤诉申请交到了法庭,该案最终以裁定允许撤诉结案。
事后,冯某夫妻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告诉法官双方关系已和好如初。
或许这就是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案结事了,一切如初。
“小徐,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特别是在基层法庭的我们,每天办理的案子看似金额不大、案情没那么复杂,但是这都关系着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就是要把“枫桥经验”融入到法庭工作中,把来诉群众当家里人,把每个案子当作拉家常,说真话、说心里话、说老百姓听得懂的‘方言土话’,找准双方的争议点,顺势而为,合情合理地开展调解工作,才能最大可能定纷止争。”结案后,岳法官对助理说道。
俯首耕行,肩扛正义。作为基层法庭的法官,岳飞鹏始终保持着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对群众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发挥着人民法庭作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法院”的天然优势,做“离老百姓心坎里最近的人”,用实际行动努力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