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无疑是美好的
但不一定每一段爱情
都能圆满走到最后
最近
射洪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例
原告胡某:
法官,我和她耍朋友这两年给她转了十几万,她现在不和我结婚了,你一定要主持公道,帮我要回来。
近日,沱牌法庭受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原告胡某声称与被告林某为恋人关系
两人恋爱期间
多次向林某转款多达19万
其中13万用于买车
且一直由林某使用
现在分手后
胡某要求林某退还剩余款项
以及车辆的折旧损失费
而被告林某声称
转账与买车属实
但是,两人分手后
车辆已经过户给胡某
其他款项部分用于支付生活开支
且胡某过节转账均为520元、1314元
等特殊金额
这是属于赠送,不应该退还
双方各执一词
为此前来法庭寻求帮助
该案承办法官詹熠考虑到双方曾为恋人关系,决定与双方单独沟通协调,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
最终,通过耐心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林某向胡某退还部分款项,林某当场履行。至此,一起婚约财产纠纷顺利化解,双方也冰释前嫌。
日常生活中
男女双方恋爱时为了增进感情
彼此会赠送对方一定的财物
但在恋爱期间使双方感情
更加稳定持久的是个人的
人品、能力以及双方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单纯靠金钱来维系的感情是很难长久的
法官在此提醒恋爱中的男女
在交往过程中要保持理性
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
更不应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
以免伤害到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