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打工不能履行义务?
月底发工资才能履行?
到了月底又没有钱履行?
传唤到庭接受调查
又没有路费?
这位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
理由可真是
千奇百怪 花样百出
那么事实到底如何呢?
真相只有一个!!!
案情回顾:
肖某某与管某存在买卖合同纠纷
后经射洪法院判决
管某应于2021年7月30日前向肖某某
支付货款8100元
但判决生效后管某却一直拒绝履行
肖某某无奈之下向
射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廖建军联系管某,其表示在外打工暂无给付能力,待月底发工资后方能履行。
结合网络查控情况,廖法官决定给予管某一定时间履行。但到月底,管某再次推脱,廖法官当即传唤其到庭接受调查,管某却称自己在外地缺少路费,无法到庭。考虑到本案标的较小,廖法官再次向管某发出传票并电话通知到庭,管某依然拒不配合,甚至将法官电话“拉黑”。无奈之下,廖法官决定为其进行“上门服务”。
“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随着房门打开,廖法官眼前一亮,开门的人正是管某。执行110快速出警将管某拘传至法院。
到院后,管某仍称无力履行,但搜查情况显示其从2022年以来每月均有大额流水,证明其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
执行局局长林兵了解情况后,耐心对管某释法明理,并进行批评教育。管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联系其哥哥到庭当场缴纳全部案款。鉴于其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行为,射洪法院决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管某当场缴纳了罚款。至此,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