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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和解有奇效 “两个电话”解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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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师延兴  发布时间:2023-01-19 17:15:14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真的没想到我们就通了两次电话,我的劳务费连本带利都收到了,我之前可是等了3年啊,真的太感谢您了,真的没想到执行和解这么好,能在过年前收到钱,这个年能过好了……”任某某在电话里激动地说道。


案情简介

任某某在李某某承接的工程处从事室内吊顶劳务事项,2020年底,李某某向任某某出具一张结算清单,载明劳务费总计50000元,但之后李某某一直未付清款项。

2021年,任某某将李某某投诉至市劳动监察大队,李某某承诺每月支付5000元,支付9000元后,就一直未再继续支付款项。任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李某某起诉至射洪法院。

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李某某向任某某支付劳务费41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若违约则支付逾期利息。

调解协议生效后,到2023年1月,李某某始终未支付劳务费,任某某于1月4日向射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立案审查中,执行和解团队查看案情后,为最快速度兑现任某某权益,决定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前和解。执行干警于1月9日与任某某电话联系,因双方之前达成调解协议后,李某某并未兑现承诺,因此任某某心中产生抵触情绪,不愿进行执行前和解。随后,执行干警便向任某某耐心细致地分析案件情况,讲解执行前和解对双方的好处,任某某从一开始的抗拒和解,变成清楚地知道执行前期和解是目前解决自己实际问题最快最高效的方法,并愿意促成和解结果的实现。

执行干警随即与李某某联系,告知李某某执行前和解履行的好处和强制执行带来的不利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化解了李某某一直拖欠劳务费的怨气,李某某最终做出承诺于1月15前将劳务费连本带利支付给任某某,双方达成执行前和解。


1月15日中午,李某某兑现承诺,将劳务费带本带利共计42300元转付给了任某某。


任某某收到钱后,于当日打电话给执行干警,便出现开头的一幕。

下一步,射洪法院将继续实质化推进执行前和解工作,进一步强化执行前和解宣传,规范执行前和解办理流程,完善执行前和解案件管理,更好发挥出执行前和解在保障当事人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