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既定方案执行,出发!”
2月2日上午9时,随着唐伟民副院长一声令下,射洪法院执行干警和法警整装出发,新年第一起强制腾房活动拉开了序幕……
案情回顾
在射洪某银行与董某某金融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25万元。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董某某未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法院依法对其抵押资产(一个门面和一个后屋)启动司法处置程序,在淘宝网上进行公开拍卖并最终成交。
交房受阻
房屋处置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其后屋被楼上住户占用堆放杂物,并称其房屋属于公摊面积,不能进行处置。为化解矛盾,执行干警先后到市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以及请第三方测量公司进行测量,证明后屋属于董某某个人实际所有。
因楼上住户既拿不出任何占有的依据也未在法院处置资产过程中提出异议,所以其行为属于不合法占用。
强制腾退
为保障房屋买受人权益,执行干警通过粘贴公告、上门释法说理等方式,要求楼上住户及时腾空涉案房产,但其始终不予理睬、不听劝告,导致买受人始终无法正常接房。
本着案结事了,妥善化解纠纷的原则,执行法官经过研究决定,对案外人占有房产进行强制腾退。
达到现场后,干警们按照既定腾退方案,有序开展交通疏散、拉起警戒线、向群众解释等工作,执行局副局长宋欣现场指挥腾退工作。在各方的监督下,开锁人员将后屋门锁打开,干警逐一清点登记,并组织工人有序将屋内物品搬出,一个小时后,房屋腾空并成功交付给买受人。
此次腾退活动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干警、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等到场全程见证监督腾退、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