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射洪市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射洪市人民法院职能简介
射洪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对射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再审的案件;
4.依法审判由射洪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案件;
5.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对射洪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领导射洪市人民法院的群团工作;
9.领导射洪市人民法院监察工作;
10.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1.承办其他应由射洪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射洪市人民法院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射洪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二届八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常态化推进“六个实质化”为抓手,以“建设政治能力、找准职能定位、把握审判要务、破解执行难题”为着力点,以更高政治站位、更深为民情怀、更精专业素养,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射洪加快建设更高位势全国百强县、西部现代化工业强市、成渝中部共同富裕先行区、“锂电之都”核心区和遂宁市域副中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政治忠诚。突出政治机关建设,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转化为生动审判实践。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主动担当作为。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好司法职能,自觉把法院工作摆到发展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为建设平安射洪、法治射洪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四是持续正风肃纪,狠抓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续正风肃纪强警,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机构设置
射洪市人民法院为全额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射洪市人民法院共有内设机构12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7个,含审管办、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执行局;行政管理机构5个,含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人民法庭9个,含经开区法庭、太乙法庭、沱牌法庭、金家法庭、洋溪法庭、仁和法庭、金华法庭、复兴法庭、天仙法庭。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射洪市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2.0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03.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45万元。射洪市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2272.03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85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预算227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2.0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227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53万元,占95.66%;项目支出98.50万元,占4.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2272.03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85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项目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2.0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03.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2272.03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85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903.38万元,占83.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3万元,占5.91%;卫生健康支出91.87万元,占4.04%;住房保障支出142.45万元,占6.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4.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及维持单位日常运转。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救助金。主要用于: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法院发放给特困申请执行人的救助专用金,帮助特困执行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3.5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阵地建设及资产购置。文化阵地建设主要用于开展法治教育,打造射洪市法治教育基地。资产购置项目主要用于购置新空调,为干警及办事群众提供良好的办公办案环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4.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1.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73.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417.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厅、区县及其他市州调研、考察、指导人员公务活动相关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0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6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中型客、货车3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2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5万元,差旅费6.2万元。
(一)会议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会议计划。
(二)培训费较上年预算下降87.5%。主要原因是坚
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按照“厉行节俭、保障必需”的原则减少培训费预算。
(二)差旅费较上年预算增长24%。主要原因是根据我院实际办公办案出差情况和预算安排情况进行了调整。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射洪市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7.80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2.93万元,减少0.7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射洪市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27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射洪市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本部门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映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7.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