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射洪市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射洪市人民法院职能简介
射洪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对射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再审的案件;
4.依法审判由射洪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案件;
5.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对射洪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领导射洪市人民法院的群团工作;
9.领导射洪市人民法院监察工作;
10.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1.承办其他应由射洪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射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射洪市法院将坚定不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三十二字”思路,树立争创“全国模范法院”总目标,对标竞进、争当表率,为“建设八区、奋进百强”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与时俱进的时代感,常聚党建之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以“品质党建示范区”为引领,深化党建与业务的互融互促,用“八有”标准发展浸润式党建,做强做优“萤火虫”党建品牌。争创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省级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
二是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常思兴业之策。巩固提升服务大局实质化,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完善与企业共建机制,建立“一企业一法官”服务联络机制,为打造“锂电之都核心区”保驾护航。以“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理念抓实人民法庭工作,服务乡村振兴。争创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三是以务实担当的责任感,常怀为民之心。巩固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强化智能化诉讼服务和审判保障能力。深化诉源治理,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融入城乡基层治理大格局。巩固提升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保障“幸福民生精品区”建设。争创全省法院诉讼服务、行政审判、执行等工作先进集体。
四是以创先争优的使命感,常铸铁军之魂。巩固好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深化“排整提”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思想大讨论、作风大转变、工作大对标。巩固提升文化建设实质化,主动接受监督,打造“作风改进表率区”,推动各项工作比学赶超、提质晋位。争创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机构设置
射洪市人民法院为全额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射洪市人民法院共有内设机构12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7个,含审管办、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执行局;行政管理机构5个,含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人民法庭9个,含经开区法庭、太乙法庭、沱牌法庭、金家法庭、洋溪法庭、仁和法庭、金华法庭、复兴法庭、天仙法庭。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射洪市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7.8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38.3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8.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13万元。射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2317.88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231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7.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231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9.38万元,占95.75%;项目支出98.50万元,占4.2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2317.88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项目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7.8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38.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2317.88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938.39万元,占83.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0万元,占5.96%;卫生健康支出93.26万元,占4.02%;住房保障支出148.13万元,占6.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821.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及维持单位日常运转。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救助金。主要用于: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法院发放给特困申请执行人的救助专用金,帮助特困执行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6.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阵地建设、电瓶车停车棚修建、非定额维修(护)。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完成相应的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8.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3.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48.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9.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42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市两级法院和其他兄弟单位的检查、调研、学习和交流所发生的用餐费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下降78.95%。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未使用财政拨款金额进行公务车购置,使用装备业务经费进行统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0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6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中型客、货车3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万元,其中: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40万元,差旅费5万元。
(一)会议费较上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省高院、遂宁中院工作安排,全省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暨《四川审判》“悠悠子昂杯”征文总结会由我院承办召开。
(二)培训费较上年预算增长700%。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机关党委党建类培训需20万元,政治部业务类培训需20万元。
(三)差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75%。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项目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射洪市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0.73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105.53万元,增长33.48%,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增加了伙食补助费、维修维护费等非定额公用经费,且我院2022年根据省财务统管改革要求由射洪市一级预算单位变更为遂宁市一级预算单位,相关预算口径发生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射洪市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会阵地建设采购办公家具一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射洪市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射洪市人民法院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映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7.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