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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执行和解≠案结事了,被执行人必须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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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冬梅  发布时间:2022-03-14 15:25:17 打印 字号: | |

梁法官你好,都怪我太相信他们了,签了和解协议还是不付钱。你们法院还管吗?

管!当然管!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恢复条件的,案件就会再次进入执行程序。

申请恢复执行有期限吗?

约定分期履行的,恢复执行期限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射洪市法院立案执行一标的为6400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何某从2022年1月起每月向申请执行人文某偿还5000元。然而,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何某却一直未履行,申请执行人文某向执行法官宋欣反映,并称被执行人何某有履行能力,且多次看到其在外面进行享受型消费。

“我现在没有履行能力,没有钱来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在这段时间内,申请执行人多次向我催收,虽然我自己也很困难,但是我还是想办法分两次给申请人转了3000元,确实我也很困难……”3月11日上午,在接受询问时,何某反复强调。

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搜查措施,经过搜查发现,被执行人何某有履行能力,但未履行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且在执行过程中态度嚣张,不配合执行,遂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何某在得知自己将被采取拘留措施后,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表示会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主动给申请执行人文某打电话协商。

最终,被执行人何某向申请执行人文某履行案款12000元,一次性补齐了2022年1至3月的执行款,并再次承诺从4月份开始一定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

编者后记

执行和解是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应当按照协议主动积极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否则申请执行人可随时申请按照原判决恢复执行,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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