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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联动执行,射洪市法院这波操作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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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宝轩  发布时间:2022-02-22 09:45:19 打印 字号: | |

2月18日上午,射洪市法院三辆警车风驰电掣般前往被执行人田某某家中……

这么大的阵仗究竟所为何事?

这还要从一件两年前的执行案件谈起……

2019年4月,经射洪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田某某因交通肇事须赔偿被害人何某某(已死亡)的家属何某等各项费用共计46万元。判决生效后,田某某未在指定期间履行。同年12月,被害人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现场调查、悬赏执行等方式,均未发现田某某财产线索及下落,对田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后,于2020年3月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2月11日(除夕),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值班的执行110干警何洋民等人前往田某某武安镇家中成功找到田某某,经双方协商,申请执行人与田某某达成协议,田某某现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首期款项1万元。

执行干警本以为田某某会按期履行,谁曾想,之前支付1万元只是田某某的缓兵之计。随后一年,田某某未再主动履行任何款项,执行干警多次查找田某某均未果,田某某仿佛“人间蒸发”,执行工作再次遇到难关。

2022年2月4日(正月初四),又是春节期间,射洪市法院执行110举报电话再次响起,电话里称田某某回到了武安镇家中,值班的何华法官立即带队将田某某传唤至法院,因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后仍不履行,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司法惩戒。

鉴于田某某有隐匿财产的可能,2月18日,执行干警从拘留所提出被执行人,前往其住所地展开搜查,接着就发生了本文开头所描述的一幕:执行局负责人张扬当场向田某某宣读搜查令,在检察人员、武安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的监督、见证下,执行干警对田某某的住所开展了搜查。搜查中查明,田某某有一定履行能力。在事实面前,田某某也终于承认其在申报财产时向法院做了虚假陈述。

2月19日,因田某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射洪市法院再次作出对田某某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并明确告知其行为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再不履行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律的威慑下,田某某及其家属都慌了……

2月21日,田某某家属来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再次协商并达成协议,这一次,田某某家属当场代为履行了和解协议全部款项。

“皇天不负执行人”,通过射洪市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历时两年多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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