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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过年|射洪市法院提“钱”来拜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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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师延兴  发布时间:2022-01-30 09:11:01 打印 字号: | |

又是一年春节至

归家之心砰砰然

虽然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

但为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射洪市法院的执行法官们

仍在坚守办案一线

 

案件一

冯某与衡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联系衡某,衡某表示暂无能力支付,但是愿意打工后挣到钱及时履行。衡某兑现承诺,每年履行一部分,1月29日,衡某拿着工资2万元联系执行法官,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衡某将2万元现金交到申请人冯某手里。

 

案件二

被执行人王某涉及4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多方查找,终于联系到王某,执行法官向其讲清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惩罚措施。王某认识到错误,主动向工人支付工资38110元,两名工人拿到全部工资,剩余两名工人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

 

案件三

刘某与王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涉案标的13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本院多次传唤王某拒不到庭,接到线索举报后,执行干警凌晨6点前往王某住处,将王某拘传至射洪市法院。

经核实,王某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性质恶劣,法院对其依法实施拘留15日的司法惩戒。同时,申请执行人以涉嫌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其家属迫于强制执行威慑力,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代为履行首期案款12万元。

 

案件四

敬某和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及时采取查控措施,冻结其银行卡账户,使其不能使用,刘某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主动到法院履行案款3万元。

 

案件五

张某、徐某与李某、涂某、税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涉案标的58万余元。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并组织双方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被执行人主动支付案款41万余元。

1月24日,税某当场现金支付案款13万,微信转账支付4万元,剩余案款全部付清。

 

案件六

被执行人胥某涉及5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多次口头承诺却不见实际兑现。1月29日,被执行人胥某被传唤至经开区法庭,经执行法官做工作,其依然不履行法定义务。经核实,被执行人胥某收支巨大且具备履行能力。

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鉴于此,法院对胥某实施拘留十五日的惩戒。

 

案件七

射洪某建材公司与某水泥制品公司、颜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拖欠案款373000元长期未履行。执行过程中,本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颜某均未到场。

随着年关将至,案件是否能执行到位,不仅影响到申请人的公司经营,更是直接关系到公司所属职工年底民生的大事。李俊法官与廖建军助理及时研判案情,克服异地办案调查取证难的客观问题,采取与申请人协同调查的联动模式摸排被执行人行踪。

1月24日,经线索举报,成功在乐至县找到将被执行人颜某。被执行人颜某不但不积极配合,还百般推诿辩解。办案人员出示前期调查取证的结果,再结合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才不得不承认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事实,并认识到了其行为的严重性与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遂当场积极与申请人协商,愿意立即支付10万元,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1月28日,射洪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特地送来锦旗以表示对办案人员的感谢。

 

有申请执行人说

春节前收到被拖欠的钱款

是他们最好的春节“礼物”

对于法院干警来说

看到大家幸福的笑脸

就是我们最好的春节“礼物”


 

 
责任编辑:杨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