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无小事”
赵晓娟带领射洪法院家事审判团队
在审判中见证人世间最平凡的烟火气
在繁忙工作中感受法治建设蓬勃的生命力
她时刻以慎之又慎的态度
耐心倾听、细致分析
始终坚持“家和、人和”的审判理念
为社会减压为家庭疗伤
促进社会和谐
有温度
换位思考化解纠纷
“用心传递司法温度,以情化解家庭纠纷”是赵晓娟秉承的理念。她认为,要主动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他们自然更能够接受法官给出的调解方案。
家事案件中往往具有特殊的身份关系,赵晓娟在审理每一件家事案件时,都坚持调解为主、审判为辅,把案件的法、理、情说清、说透,引导当事人依据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来正确衡量自己的行为和请求,充分通过调解处理矛盾纠纷,尽可能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关系,做到案结事了。
在受理陈某某诉其父继承纠纷一案中,赵晓娟仔细认真阅卷并反复推敲后,认为该案判决虽然简单,但是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当事人的父女感情将彻底破裂,于是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从情、理、法出发,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最后双方既达成调解协议,也维护了双方的父女之情。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赵晓娟引入与人民群众生活较贴近的社区工作人员为“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在石某某诉其子女赡养纠纷一案中,石某某与其妻生育了四子一女,其妻与其小儿子已去世多年,石某某已年满89岁,不慎跌倒导致残疾,近年来石某一直由去世的小儿子的妻子照顾护理,其余儿女未尽赡养义务,经家事调查员调查到,其四子女均条件较好,有赡养能力,未赡养老人均因曾经的生活矛盾造成。
在办理该案时,赵晓娟采用圆桌调解的方式,让当事人依次陈诉自己的感受,适当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再与调解员适时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加以劝导。当看到老人老泪纵横的时候,儿女心中的怨气也逐渐消失,达成了一致意见,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有方法
创新机制护航成长
作为家事法官,赵晓娟认为不仅要依“国法”,严格依法裁判,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还要应“天理”,始终捍卫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充分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要顺“人情”,在司法过程中延伸司法职能,彰显家事审判独有的司法温度和法院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在长期办理家事案件的过程中,赵晓娟及其团队的同事发现许多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父爱或母爱,乃至于父母关爱都缺失,造成未成年人各种心理不健康,甚至于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为了让未成年人能健康成长,让父母担负起责任,赵晓娟与其团队同事一起制作了《离婚承诺书》并运用到离婚案件处理中。
2019年4月,谢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周某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一直分居生活。同年8月,谢某作为女儿周某甲的法定代理人,以周某甲的名义起诉周某给付抚养费,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周某给付抚养费,但周某一直未履行。2020年6月,谢某再次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此前的抚养费纠纷就是由赵晓娟承办,她深知这是个无法修复的家庭,同样作为母亲,当事人的女儿周某甲的健康成长成了赵晓娟最关心的事。
立案后,赵晓娟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开庭当日更是耐心劝解,周某也认识到自己此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错误,双方调解离婚,当场签署并互相宣读《离婚承诺书》,让离婚当事人通过这种承诺的形式谨记双方虽然已夫妻缘尽,但对子女的责任不会停止,能积极、主动履行义务。
有情怀
积极投身社会综治
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赵晓娟认为,想要社会变得更好,法官可以走出法院主动在前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营造崇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群众带去“萤火虫”一般的点点星光,丝丝呵护,为他们能健康、阳光、快乐生活带去更多法治的“萤光”。
在遂宁市妇联组织的“巾帼心向党 礼赞新时代”活动中,赵晓娟以问答的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同时多次走进公司、社区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的讲座100余场,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女性同胞能知法、懂法,理性地对待家庭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赵晓娟也根据自己审理的真实案例,拍摄普法微电影《听见你的声音》,延伸普法宣传。
就是这样一个充满“大爱”的女人,同样身为孩子的母亲,家庭的女主人,却因为工作忙碌,常年疏于对自己孩子和家庭的关注,让她内心充满愧疚……
“尽自己最大努力让每一个家庭都和谐稳定!”每一起案件的圆满审结都标志着一个家庭的修复,想到这些,赵晓娟感到无比欣慰。
赵晓娟的努力没有白费,三年来,她共计结案500余件,调撤案件达300余件,服判息诉率达96%。先后多次被单位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调解能手”“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她所在家事审判工作室于2021年被表彰为“遂宁市三八红旗集体”,并被选立为“遂宁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基地”。
“萤火虫”虽小
却能为别人照亮方向
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就是守护公平正义